Page 179 - 114混齡教學手冊_
P. 179

捌、預期成效

            一、學生學習表現方面:保障學生習得基本學習素養與能力、擴大其學習經驗,並促進群性
                 培養。

            二、學校發展方面:透過穩定專業師資,專業團隊行政支持,強化混齡教學之效能,以保障

                 學生學習權益及品質。

            玖、激勵措施

            一、校長:
                 ( 一 ) 推動本計畫之學校,若國、英、數、自、社領域均辦理混齡教學且績效良好,依「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」第 7 條第 2 項第 2 款第 2 目每學年核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記功 1 次。
                 ( 二 ) 學校辦理混齡教學且績效良好,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7 條第 2 項第 3 款第 2 目每學年核予記嘉獎 2 次。



            二、行政人員:

                 ( 一 ) 推動本計畫之學校,若國、英、數、自、社領域均辦理混齡教學且績效良好,學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校承辦人員則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」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第 4 項第 2 款每學年核予各嘉獎 2 次。

                 ( 二 ) 學校辦理混齡教學且績效良好,學校承辦人員則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」附表第 4 項第 2 款每學年核予嘉獎 1 次。




            三、教師:
                 實際參與本計畫之教師,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」

                 附表第 4 項第 2 款辦理:
                 ( 一 ) 實施一年段(領域或科)混齡且績效良好者,每學年核予嘉獎 1 次。

                 ( 二 ) 實際兩年段以上(領域或科)混齡且績效良好者,每學年核予嘉獎 2 次,每月並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核予半日公假(供混齡教學準備及學術研究使用,於下一學期進行混齡教學且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課務時實施)。

                 ( 三 ) 前項核予公假事宜,教師公假期間應確實進行教學準備作業,與跨校巡迴專長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課核予之公假共同採計者,每月不得超過 1 日。



            四、實際參與本計畫且工作表現績優之教師,參加候用校長、主任甄選時,經本市甄選委員

                 會同意後,得依特別年資酌予加分。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77
   174   175   176   177   178   179   180   181   182   183   1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