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9 - 114混齡教學手冊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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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預期成效
一、學生學習表現方面:保障學生習得基本學習素養與能力、擴大其學習經驗,並促進群性
培養。
二、學校發展方面:透過穩定專業師資,專業團隊行政支持,強化混齡教學之效能,以保障
學生學習權益及品質。
玖、激勵措施
一、校長:
( 一 ) 推動本計畫之學校,若國、英、數、自、社領域均辦理混齡教學且績效良好,依「公
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」第 7 條第 2 項第 2 款第 2 目每學年核予
記功 1 次。
( 二 ) 學校辦理混齡教學且績效良好,依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」
第 7 條第 2 項第 3 款第 2 目每學年核予記嘉獎 2 次。
二、行政人員:
( 一 ) 推動本計畫之學校,若國、英、數、自、社領域均辦理混齡教學且績效良好,學
校承辦人員則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」附
表第 4 項第 2 款每學年核予各嘉獎 2 次。
( 二 ) 學校辦理混齡教學且績效良好,學校承辦人員則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
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」附表第 4 項第 2 款每學年核予嘉獎 1 次。
三、教師:
實際參與本計畫之教師,依「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」
附表第 4 項第 2 款辦理:
( 一 ) 實施一年段(領域或科)混齡且績效良好者,每學年核予嘉獎 1 次。
( 二 ) 實際兩年段以上(領域或科)混齡且績效良好者,每學年核予嘉獎 2 次,每月並
核予半日公假(供混齡教學準備及學術研究使用,於下一學期進行混齡教學且無
課務時實施)。
( 三 ) 前項核予公假事宜,教師公假期間應確實進行教學準備作業,與跨校巡迴專長授
課核予之公假共同採計者,每月不得超過 1 日。
四、實際參與本計畫且工作表現績優之教師,參加候用校長、主任甄選時,經本市甄選委員
會同意後,得依特別年資酌予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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