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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文學習領域 ( 國語文 )




            【翰林版】


            1. 平衡文本類型:依十二年國教課綱,「文本表述」依其體用可分為「記敘文本」、「抒情
               文本」、「說明文本」、「議論文本」及「應用文本」五項。低年段以記敘文本及抒情文

               本為主,輔以應用文本的學習;中年段起加入說明文本,強調以邏輯、客觀、理性的方式,
               說明事理或事物之特色。因應課綱分類,本手冊中年級 AB 版的文本類型將分為「詩歌、

               記敘文、抒情文、說明文、應用文」等五項。

               因此,在進行 AB 版本教材重新編撰時,會先提取每個單元的內涵,找出共同特徵以統整
               出一個個主題,形成大單元,例:品德小故事、體驗大自然等,接著再依據單元各課的文

               本類型,按文本類型的平衡原則,分成 AB 版課程。

            2. 大單元主題設計:結合主題相近的單元後,以上位概念命名,形成一個大單元;AB 版在

               相同的上位概念之下,則有不同風味與旨趣的單元學習。例如 AB 版在上學期的第一大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語文學習領域 ( 國語文 )
               元為「問題與策略」,原翰林版第五冊第一單元的「運用時間」分至 A 版,原翰林第五冊

               第二單元的「解決問題」分至 B 版,二者共有的上位概念是希望學生能動腦解決生活中的
               問題。

            3. 實踐素養的學習:每個大單元列有知識、能力、態度的學習目標,這正是新課綱強調的

               素養學習。各單元的知識目標來自課文帶出來的知識學習與語文知識學習;態度目標為課
               文引導下塑造的情意感知,能力目標則是課綱規範的語文學習表現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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